【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知识普及宣传
发布时间:
2017-0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1、你知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吗?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公司的什么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5、国家实行什么制度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哪些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方能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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