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车起火初步认定为严重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

2013-06-07

7日18时20分许,福建省厦门市一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伤住院。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治安、刑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8日凌晨1时许抵达厦门,正紧张有序开展工作。经有关专家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发现,起火公交车轮胎正常、油箱完整,现场发现的助燃剂经检验为汽油,而该公交车使用的是柴油发动机,由此可排除安全生产事故。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有关情况正在深入调查中。

据了解,国务院工作组已会同福建省委、省政府调集优质医疗资源,对每名受伤人员研究制定了救治方案,全力开展救治和护理工作。同时,按“一人一组”的原则,成立了多个小组,积极开展各项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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